江苏省药学专业(药品)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

作者: 时间:2022-04-27 点击数:

省药监局下发最新文件《江苏省药学专业(药品)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(苏职称〔2021〕52号),原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(职业资格)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(试行)〉等138个条件的通知》( 苏职称办[2003]2号)中《江苏省药学专业(药品)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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